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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互联网广告行业研究报告

发布日期:2019-07-09 15:38:22

互联网广告预算向核心龙头媒体集中。2018年20家中大型互联网公司广告收入增长1350亿元(YoY 43%),其中腾讯、字节跳动、阿里巴巴、拼多多、京东5家合计增长1013亿元(YoY 53%,占总增长额75%),其余15家公司仅增长28%——广告行业增量向少数龙头核心公司集中,造成多数公司增长乏力,使得市场对“互联网广告增速放缓”的认知比事实更悲观。这一认知差造成市场低估了广告行业的结构性机会。 
核心媒体具有“流量”“贴近变现”两个属性。1)流量洼地:腾讯和硬件入口仍有提升广告变现度的空间。除去抖音等流量快速增加的媒体,“龙头媒体优质流量尚未充分变现”的机会不应被忽视——腾讯广告占比与流量占比仍旧倒挂,预计 “流量价值回归”会继续推动腾讯广告收入增长;“后流量时代”APP 整体流量增长放缓、APP 流量集中化明显使得手机硬件入口价值持续提升。2)贴近变现:泛电商广告是最有效的效果广告。包括电商广告和短视频/UP 主视频广告在内的“泛电商广告”能直接带来销售,且销售转化效果更易量化,因此更受广告主青睐。 
广告中间商享受核心媒体广告增长的红利。

1)代理核心媒体广告,与巨头共成长:广告中间商能够成为核心媒体的重要代理商,就可以背靠龙头扩张自身业务规模;

2)创新技术是广告中间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:广告中间商拥有创新技术,特别是将广告与SaaS相结合,一方面可以把技术作为与核心媒体增强关系的方式,保证收入的可持续性;另一方面SaaS+广告的模式能提供给广告主更多附加值,以增加收费、提升毛利率。 
广告中间商更具业绩弹性。互联网广告预算向核心龙头媒体集中带来行业结构性机会,由于龙头互联网公司收入多元化,主要收入来源为广告的中间商业绩弹性更大,行业变化利好有两类优势的广告中间商:

1)与广告收入快速增长的核心龙头媒体合作;

2)拥有技术优势,特别是将SaaS与广告相结合。 
一、互联网广告预算向核心龙头媒体集中 
1、2018&2019Q1互联网广告行业情况:广告主预算向核心龙头媒体集中 
2018年20家中大型互联网公司广告收入增长1350亿元(YoY 43%),其中腾讯、字节跳动、阿里巴巴、拼多多、京东5家合计增长1013亿元(YoY 53%,占总增长额75%),其余15家公司仅增长28%。 
数据来源:已经上市、可以观测到2017年以来分季度广告收入的头部互联网公司有腾讯、微博、百度、搜狗、58同城、阿里巴巴(国内零售业务广告)、小米、爱奇艺、哔哩哔哩、虎牙、网易、新浪、汽车之家;年报披露2017及2018年广告收入的公司有京东、拼多多、360和美团点评;今日头条数据整理自网络公开资料(公司公开演讲等)。以上头部互联网公司2017年及2018年广告总收入分别为3116及4465亿元,分别占艾瑞咨询所估计总互联网广告市场的83%/91%,基本可以代表互联网整体广告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