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传播形态而言,手机作为一种传播载体既区别于人际传播时代的小众传播,又区别于大众传播时代的泛传播;既是一对一的人际沟通工具,同时又由于能随时随地连接互联网,因而具备了大众传播的一些特征。它以完全不同于传统大众传播的模式,完全不同的传播性质,颠覆了传统大众媒体的概念,是全新的个人媒体。其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提供个人生活沟通便利和娱乐、资讯消费和信息智能服务。
手机作为广告媒体,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终端普及率高。从媒体的个人拥有量来看,目前全国手机用户已超过6亿,超过了包括网络在内的其他任何一种媒体。而且手机用户的未来增长潜力依然巨大。
2、信息直达与即时反馈。手机用户可 24 小时随时随地在线,不受时间、地点限制,用户的黏着度好。信息可以即时反馈,广告传播效果可计量。
3、有效接触率高。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。一方面,广告商是在掌握客户数据资料的基础上,利用其数据库分析筛选手机使用者的消费取向,进而发布有效信息,精准度高;另一方面,消费者根据需求自愿定制广告信息,情况随时更新,直接导致广告的有效阅读。